(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8日電)台北市勞動局今天表示,一家美語補習班因聘員條件涉及出生地就業歧視,依法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鍰。

勞動局指出,一家美語補習班因分校主管以「我們經理對於聘用非美國出生的ABC教師有所顧慮」為由,拒絕僱用求職者,經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此案「出生地就業歧視成立」,依就業服務法暨行政罰法規定,處以10萬元罰鍰。

勞動局調查發現,這名求職者出生於台灣,具台灣及美國雙重國籍身分,美語補習班雖向勞動局舉證是因求職者在分校示範教學不佳,而不予錄用。但勞動局卻發現,補習班卻以分校有僱用非美籍教師卻不被分校家長支持…等內容,以電子郵件回覆求職者。

因此,評議委員會認定補習班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的出生地歧視明顯,但考量補習班的受責難程度,依行政罰法減輕裁處。

勞動局說,求職者除主張補習班有出生地歧視外,並涉有種族歧視之嫌。但種族歧視是指因求職者的外在特質,如膚色、髮色、面部骨骼結構等,在招聘或僱用過程有差別待遇,經查未有此情形,委員會認定種族歧視不成立。

勞動局長陳業鑫表示,是否雇用求職者應以工作能力作為錄取條件,勿因顧客好惡作為選才考量項目,也不能成為「真實職業資格」的抗辯。民眾若有相關疑義,可洽詢1999轉7023勞動局就業安全科,或上勞動局官網查詢。1020128

參考來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LOC/201301280154-1.aspx
arrow
arrow

    shancui898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